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kll
留言日期:
2021-06-11
主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的通知》部分条文的解读
内容:
《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广东省财政厅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的通知》(粤粮调〔2020〕167号)第六条“轮入的储备粮原则上应为当年或上一年生产的新粮,生产时间应不早于对应轮出的储备粮的生产时间”,请问此处轮入储备粮“生产时间应不早于对应轮出的储备粮的生产时间”如何理解?生产时间是否精确到生产月份? 比如现在库一批2019年10月收获的中晚籼稻,按照稻谷储存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2022年需进行轮换,那么轮换时能否采购2022年7月收获早籼稻?还是应采购2022年10月收获中晚籼稻? 烦请领导能详细解读,非常感谢您!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06-11
答复时间:
2021-07-06
答复单位:
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答复内容:

        1、关于“生产时间应不早于对应轮出的储备粮的生产时间”如何理解。此处的“生产时间”是指轮入的新粮的生产时间,即:轮入的新粮的生产时间不得早于对应轮出销售的储备粮的生产时间。比如:轮出的粮食是2019年生产的早籼稻,按要求需在规定时间内轮入补充,则轮入补充的粮食不能早于2019年生产的早籼稻。对于原粮,生产时间通常指的是粮食的生产年份,不精确到生产月份。比如:2018年生产的早籼稻,或2019年生产的晚籼稻。对于成品粮,生产时间(包装标识)一般需要比较到月份。

        2、对于在库2019年10月中晚籼稻,在2022年进行轮换,能否采购2022年7月收获早籼稻,还是采购2022年10月收获晚籼稻?除了符合上述第1点的要求之外,还需要看当地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下达储备粮计划时,对该批储备粮品种、等级和质量标准等有关要求。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