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夏粮收购进展顺利
来源:本单位
时间:2019-08-15

  为做好今年夏粮收购工作,我省各级粮食部门按照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要求,及早部署抓好夏粮收购工作,主动协调保障收购资金,加强对收购进展情况的监测分析,认真开展收购市场的督导检查,全省夏粮收购形势稳定,收购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进展顺利。

  一、夏粮生产和收购形势良好

  (一)总产量小幅下降。据有关部门提供情况,预计今年我省早稻播种面积为1251.99万亩,比去年减少0.54%;早稻单产392—395公斤/亩,比去年减少2-5公斤;总产量约490万吨,比去年同期下降0.8%。早稻播种面积中,优质稻品种的比重为68.3%,比去年提高16.2个百分点,优质稻面积进一步提高。

  (二)收购量同比下降。收购进度5日报显示,截至8月10日,全省入统企业累计收购早稻21.9万吨,同比减少11%,其中国有企业收购14万吨,同比减少27.8%。收购量最大的江门市入统企业收购粮食7.2万吨。由于收购期间雨水天气影响,全省收割进度减缓,收购进度较慢,预计收购时间较往年延长。

  (三)收购价格小幅下降。省级价格监测系统显示,截至7月底,我省普通早籼稻的平均收购价格为129元/百斤,开秤至今收购价格呈现下行走势;优质早籼稻平均收购价格158元/百斤,保持稳定。从江门和韶关等地实地调研情况看:江门地区早稻收购价总体“低开”,中优品种收购均价145—155元/百斤、下优品种收购均价125—130元/百斤左右,中下优品种总体收购价较去年下降5—15元/百斤左右。韶关地区收购均价为122—130元/百斤。预计后期早稻中低档品种弱势盘整,高档品种仍将持续稳中趋强走势。

  (四)收购秩序良好。全省各级粮食部门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足额落实收购资金、仓容准备充分,支付售粮款及时,未发现“转圈粮”、压级压价、“打白条”等损害售粮群众权益的违规违法行为。

  二、各级粮食部门扎实抓好收购各项工作

  我省各级粮食部门把早稻收购作为当前粮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早谋划、早部署,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高度重视,做好夏粮收购工作的部署和指导。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夏季粮油收购工作的通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做好2019年夏季粮油收储信贷工作的通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加强2019年夏季粮油收购监管工作的通知》加具贯彻意见转发各地,要求各地按照粮食安全责任制要求,及早部署做好夏粮收购工作。7月中下旬,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津伟带队分别赴揭阳、江门和韶关市开展粮食工作调研督导。调研组查看了解粮食生产、收购、加工等情况,与种粮大户、粮食经纪人、企业负责人座谈了解夏粮种植的成本收益、夏粮生产面临的困难、收购政策落实等情况,分析研究存在问题,对下一步做好相关工作提出要求。

  (二)加强市场监测,做好收购形势的分析研判。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求各地粮食部门密切跟踪粮食收购市场供求和价格走势。按照国家的工作部署,我省及时启动早稻收购5日报,进一步提高了对早稻收购形势的预判和监测效果。坚持开展粮油价格监测数据的报送工作,价格监测周报以及双周、季度粮油市场形势分析,确保数据真实反映粮食收购实际情况,有效发挥数据分析对决策的指导作用。召开每半年一次的粮油市场形势分析会,就夏粮收购形势听取专家意见,共同会商。

  (三)加强沟通协调,足额保障收购资金需求。各级粮食部门加强与农发行当地分行的沟通协调,争取在收购资金方面的支持,农发行贷款作为收购资金的主渠道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目前,农发行江门市分行已向台山市粮食购销总公司发放粮食收购贷款1.15亿元,用于支持收购当地早籼稻3万吨。农发行韶关分行则作出承诺,足额保障夏粮收购资金需求。

  (四)创新方式方法,大力提升为农服务水平。各地粮食部门指导粮食收购企业进一步增强为农服务意识,从种植品种的选择,种植过程管理,已收获粮食的整理、干燥等方面为农户提供社会化服务,大力推介适销良种,开展订单种植,进一步提高机械化插秧、收割比重。针对今年早稻收获期间,降雨较多,不利于稻谷晾晒的问题,江门等地粮食部门鼓励粮商收购湿谷,开展规模化烘干,减少了人工晾晒的中间环节,大幅降低了损耗。

  (五)强化执法监督,维护夏粮收购市场秩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及时检查收购政策执行情况,督促粮食收储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和遵守“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严把质量检验关口,指导收购企业加强粮食质量检验能力,准确掌握质量、卫生指标;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及时报告收购进度;严格督办粮食收购违法违纪行为,规范夏粮收购市场秩序。截至7月底,全省共出动检查人员300余人次,检查收购主体200余个,各地收购市场秩序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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