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推荐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生产专家的函》安排,经地市粮食和储备局、相关单位(企业)推荐,并经省粮食和储备局审定,现将《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生产专家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为8月4日至8月8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向省粮食和储备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监督电话:020—83540932
邮箱:lsj_lscc@gd.gov.cn
附件: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生产专家名单
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5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