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粮食和储备局,深圳、阳江、茂名市发展改革委(局):
现将《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粮仓规〔2021〕193号)、《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名单的通知》(国粮仓〔2021〕197号)转发给你们。我省广州市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华润万家有限公司、东莞穗丰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被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认定为第一批国家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各地要认真学习贯彻《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办法》,加强对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的日常管理、监督和指导,协调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督促其按规定履行应急保障义务,进一步夯实粮食应急保障体系。
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