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粮食和储备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省粮储保障中心,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国粮办应急〔2023〕111号)和《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3年广东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方案〉的通知》(粤安办〔2023〕69号),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2023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方案》,现予印发,请抓好贯彻落实。
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5月29日
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2023年“安全
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方案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国粮办应急〔2023〕111号)和《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3年广东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方案〉的通知》(粤安办〔2023〕69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筑牢守好安全底线。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三、活动时间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2023年6月1日至30日。
(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时间。2023年6月1日至12月31日。
四、活动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紧围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宣讲活动、撰写心得体会。指导督促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进行警示教育。通过活动,以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二)大力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结合省安委会有关工作部署,参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等活动。在库区、行政区、生活区醒目位置通过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方式,及时发布各类安全风险提示信息,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广泛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安全知识竞赛企业联赛和企业开放日等活动,配合做好“安康杯”竞赛活动、“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评选,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
(三)深入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宣传活动。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活动。积极组织宣传报道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即带头研究组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进展情况。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督促企业对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其他从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向从业人员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卡和安全操作卡。开展“外包外租大排查”活动,督促企业在宣传栏张贴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知识,开展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对外包外租项目开展一次大排查,坚决纠正或取缔违法违规外包外租项目。
(四)开展全员查找身边隐患宣传活动。结合“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回头看”“明查暗访”等工作,排查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完善举报奖励机制,畅通举报渠道,鼓励企业全体从业人员积极查找身边安全隐患。持续宣传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通过举报投诉热线、平台对安全生产(消防)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五)组织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活动。组织开展有效管用的全员应急演练,粮食行业针对粮食出入库、进出仓以及施药作业、熏蒸作业、气调作业、外包作业等,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开展一次从业人员自救互救培训,让全体从业人员时刻牢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掌握应急处置技能。
(六)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督促指导企业结合实际,在6月16日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重点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现场播放公益宣传片,张贴公益海报,发放安全应急科普资料,提供安全宣传咨询服务。
(七)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围绕国家和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加大对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进展情况的宣传报道。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推进依法从严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结合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组织开展常态化全员应急演练、情景模拟、实战推演、逃生和自救互救。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纳入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抓具体。制定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目标任务。认真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特别是在“安全生产月”启动、“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感染力。
(三)做好跟踪督导。各单位要把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加强督促指导,创新工作举措,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
(四)严格信息报送。请各单位于6月3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及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于12月1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总结,并在活动期间及时报送好的做法和视频、图片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