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本单位
时间:2025-01-26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有关要求,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情况

  2024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及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的有力指导下,省粮食和储备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推进依法治粮管储取得积极成效。

  (一)着力强化法治机关建设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任务和目标方向,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列入2024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多次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等,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研究部署贯彻措施。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肖晓光同志任局法治机关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统一领导局法治机关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在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中的基础性、服务性、保障性作用,以法治促改革、谋发展、保安全。

  (二)不断健全完善法规制度体系,持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积极推动地方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出台,完成《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修订立法调研、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工作,该条例修订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25年初次审议项目。编制《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单(2024年版)》,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清单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合法性审查,按程序制(修)订省级政策性粮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省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管理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基本形成以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部门规范性文件为主体,覆盖原粮和成品粮、不同轮换方式、各类承储主体、各管理环节的较为完善的粮食储备管理制度体系。同时,着力构建完善物资储备制度体系,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印发《广东省医药储备管理办法》,有效填补制度空白。深入落实《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推动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法治化转型发展迈出坚实步伐。逐条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涉及粮食和储备部门职责规定,制定省粮食和储备局《贯彻实施粮食安全保障法主要举措》,梳理提出17条重点条款,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处室,以清单形式推动贯彻实施。

  (三)全面正确履行职能,扎实做好稳市场强储备保安全各项工作。坚持依法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局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确保决策质量和效率。切实履行职责,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完成国家对省、省对市2023年度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相关工作,推动粮食储备和流通任务落实,压紧各方共抓粮食安全的责任链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大局意识,加强工作谋划和协调,提前超额完成地方粮油储备任务,落实相关物资建储工作,全省多层次多元化物资储备体系初步形成,储备实力进一步增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粮食应急保障、军粮应急保障、物资储备库消防演练等各类省市联合演练7次,不断完善应急处置流程,提升保障能力。推进完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和物资应急调运体系,圆满完成各项应急调拨任务。综合采取哨点监测、双周分析、季度报告、半年会商等措施,持续开展常态化粮油市场监测,定期开展突发事件隐患评估会商,切实强化安全风险防控。落实“谁办理、谁负责”要求,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依法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有效保障群众知情权,全年通过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4条,其中转载信息355条。

  (四)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增强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扎实开展各项执法检查,严格落实《粮食购销定期巡查工作制度(试行)》《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政府储备粮视频抽查办法(试行)》等要求,扎实开展库存检查、季度巡查、交叉检查、视频抽查和各类专项执法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或限期整改,并实行整改“回头看”,实现整改闭环管理。充分发挥12325监管热线作用,指派专人对重大涉粮违法案件进行实地指导,必要时采取提级查办等措施。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政策性粮食购销领域监督,鼓励举报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拓展涉粮案件线索来源。依法依规开展日常检查,制定出台《广东省政府储备粮视频抽查办法(试行)》,扎实开展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和库存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省级储备物资检查坚持全品类覆盖,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完成率100%。开展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强化粮食收购市场和国家政策性粮油销售出库监管,按期完成国家粮食和储备局转来的17宗举报线索调查处理。完善依法行政监督机制,集中开展法规规章、政策文件清理,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确保不出现执法程序或文书不规范等问题,没有出现因行政执法问题、违法处理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而引发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事件或者异常信访事件等情形。

  (五)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不断增强依法治粮管储能力。以学习贯彻新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为契机,全覆盖抓好领导干部学法培训。积极向省司法厅申请将粮食安全保障法纳入全省公务员学法考试平台,坚持全局处级以下干部职工参加省普法学习和学法考试全覆盖,连续5年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着力锻造知法懂法干部队伍。组织编印《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法规制度文件汇编》,发放全局干部职工和各地市粮食和储备部门学习贯彻,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局各支部将粮食安全保障法、行政处罚法等纳入重点学习内容。鼓励干部自主学习,组织征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释义》,作为局机关干部案头书、工具书。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国家粮食和储备局举办的粮食安全保障法专题培训、粮食流通执法专题培训等。结合工作实际,调整更新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供局机关工作人员参考使用,有效促进了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以考带训着力锻造行政执法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局法律服务小组专业能力和辅助作用,本年度经法律专业团队审查合同63份、审查规范性文件及内部规章制度、重大决策事项5份,审查招标文件6项,解答日常法律咨询42项。

  (六)大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行业系统良好法治氛围。持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等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学习宣传融入日常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依托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开展贯彻粮食安全保障法专题宣传,发出《树牢法治观念 守护粮食安全》倡议书,开展粮食安全保障法专家宣讲,推广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和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案例,举办粮油精品展等特色活动。进一步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网络等活动,加大现场普法宣传力度,使广大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更加深入了解粮食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涉粮涉储政策法规在全社会的认知度,弘扬爱粮节粮的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推动全社会形成保障粮食安全、爱粮节粮的浓厚氛围。

  2024年我局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但在法治机关建设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需改进之处:一是法规制度体系有待完善。现行《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自2009年颁布实施,之后经过3次修正,仅修改了个别条款,未能充分体现国家粮食安全保障的总体思路和战略部署。对标粮食安全保障法,仍有部分制度需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修订工作需推进完成。同时,为深入落实法律论证主体责任、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制度规定,内部法制审核的内容、程序等规范需不断健全完善。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基层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不均衡,精准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基层一线法治工作力量较为薄弱。干部的法治思维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等专业法律人才较为缺乏,存在执法人员年龄偏大、执法经验不足等问题。四是普法宣传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全面学习宣传贯彻粮食和储备政策法规有待推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水平需不断提高。普法宣传的科学性、精准性、实效性还需要进一步增强,行业领域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需要进一步推进。

  二、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思路

  2025年,省粮食和储备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全面推动粮食和物资储备治理范式的法治化、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以更加扎实有力的法治机关建设推动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上质量、上水平、上台阶。

  (一)持续重视法治机关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将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学法普法与党建业务融合。发挥“关键少数”引领带动作用,切实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水平,确保法治机关建设各项举措落细落实。

  (二)加快推进地方立法和制度完善。推进做好《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修订工作,争取2025年底前正式出台。进一步健全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规范化水平。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省粮食购销和储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制定工作清单,明确任务分工,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三)严格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等有关规定,落实征求意见、报批审议等程序,加强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进一步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切实提升法治水平。持续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健全重大决策工作机制,继续做好合法合规审核工作。加强法治工作力量,强化依法履职尽责,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提高我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执法水平。

  (四)切实加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监管。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储备粮监管主体责任,加强物资储备监管能力和监管体系建设,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加强对执行主体政策性业务考核。持续推进监管信息化工作,坚持边建边用、以用促建,持续提升穿透式监管能力和智能化监管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完善权责清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继续深入开展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持续重拳出击惩治涉粮违法违规行为。

  (五)着力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持续抓好“八五”普法宣传工作,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和载体,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干部强化法治学习,强化对基层指导。及时跟进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有针对性地做好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及宣传。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向一线承储企业的法治宣传、政策解读,提高行业领域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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