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粮办监〔2019〕16号
各地级以上市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工作协调机构,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储粮驻广东有关单位:
为了及时、准确掌握大清查工作开展情况,全面宣传大清查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按照国家大清查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要求,建立大清查工作信息报送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与大清查相关的学习、培训、会议、检查等活动;
(二)大清查工作中采用的新做法、新载体、新经验;
(三)上级机关、领导对大清查工作的指示批示、调研、检查等活动;
(四)其他相关信息。
二、报送要求
(一)突出时效性,要求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全面。
(二)突出主题性,要求信息内容翔实、亮点突出、文字精炼。
三、报送管理
(一)各地各单位指定1名信息专报员,专门负责大清查工作信息收集、整理、编写、报送,并于1月25日前将信息员名单(姓名、职务、手机号码、微信号)报送省大清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自2019年1月1日起至大清查工作结束,各地各单位每月至少报送一期信息,并于每月25日之前按时将信息报送省大清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办公室(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监督检查处)。
广东省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办公室
(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代章)
2019年1月14日
(联系人:刘爱志 ,联系电话:020—83517310、13802751482,邮箱:jw_lsjdjc@g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