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全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信息报送机制的通知
来源:本单位
时间:2019-01-15

  粤粮办监〔2019〕16号    

各地级以上市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工作协调机构,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储粮驻广东有关单位:

  为了及时、准确掌握大清查工作开展情况,全面宣传大清查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按照国家大清查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要求,建立大清查工作信息报送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与大清查相关的学习、培训、会议、检查等活动;

  (二)大清查工作中采用的新做法、新载体、新经验;

  (三)上级机关、领导对大清查工作的指示批示、调研、检查等活动;

  (四)其他相关信息。

  二、报送要求

  (一)突出时效性,要求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全面。

  (二)突出主题性,要求信息内容翔实、亮点突出、文字精炼。

  三、报送管理

  (一)各地各单位指定1名信息专报员,专门负责大清查工作信息收集、整理、编写、报送,并于1月25日前将信息员名单(姓名、职务、手机号码、微信号)报送省大清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自2019年1月1日起至大清查工作结束,各地各单位每月至少报送一期信息,并于每月25日之前按时将信息报送省大清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办公室(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监督检查处)。

  广东省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办公室

  (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代章)

  2019年1月14日

  (联系人:刘爱志 ,联系电话:020—83517310、13802751482,邮箱:jw_lsjdjc@gd.gov.cn)




附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