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大清查库存数据预分解登统倒排时间安排等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本单位
时间:2019-03-06

粤粮办监〔2019〕46号

各地级以上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阳江市发展改革局,中储粮广州分公司,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准确填报粮食库存数据是大清查工作开展的前提和基础,必须确保零错漏。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局《关于切实做好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预分解登统工作的函》(司局便函执法〔2019〕18号)要求,结合我省前期预分解登统工作情况,现就做好1月末、2月末统计库存预分解登统再次明确如下:

  一、1月末统计库存预分解登统时间倒排

  国家局要求3月8日前完成1月末统计库存预分解登统,前期我省各地各企业按要求认真填报,但仍存在部分市县账号错漏、企业性质错误、填报缺漏、填报数据与月报数不一致等问题。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第一次排查:3月4日

  3月4日上午下班前,各市将下属各区县软件登统上报数与该区县1月末统计月报数进行核对。发现数据不一致的,一律退回县(区)级大清查办。县(区)级清查办再逐个企业核对,查找错漏原因。(省大清查办已将所有市提交的数据全部退回)

  3月4日下午下班前,各市、各县(区)清查办进入系统账号,进入“登统查询”-“登统进度查询”栏目,查看“报账单位总数”和“未完成登统报账单位个数”。出现未完成的有两种可能:一是该企业还未填报库存数据;二是该企业在前期性质选择时错误勾选“是否为统计保障单位”为“是”。各市、县(区)逐个进行排查,形成问题清单。需要调整企业性质或增加删除企业账号的,于下班(5:30)前报省局。省局将在下午6时前统一提交国家局修改。

  (二)第二次排查:3月5日

  3月5日上午,省局将国家局修改、增删的账号信息反馈到各市,新增账号没有填报库存数据的,各市、县(区)要第一时间通知企业用新增账号填报。

  3月5日下班前,各市、县(区)参照4日做法,对1月份预分解登统数据和统计月报数核对,督促报账单位准确填报,确保“登统进度查询”栏目的“报账单位总数”企业全部填报(目前中储粮分公司直属库显示在栏目下,暂不考虑,省里已经向国家局反映)。

  (三)准确提交:3月8日前

  国家局要求3月8日24时前完成1月末统计库存分解登统,各市须在3月8日上午下班前完成准确数据填报。3月6、7、8日省里进行业务大培训,各市、县(区)负责分解登统工作的人员可以携带手提电脑现场办公。培训期间,省局将通报各市1月份预分解登统进度。

  二、2月末统计库存预分解登统时间安排

  1月份预分解登统数据的准确填报,将为2月、3月份数据填报打下良好基础。2月份数据填报时间按照国家局要求在3月20日前完成。此次填报工作要注意对3月末将要调整承储企业、库点的企业信息提前进行登记上报。

  三、再次对粮食库存数据预分解登统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政策性粮食分解登统按照日常企业统计月报权属关系填报。企业日常统计月报怎么报、报多少、报给谁,在软件系统上保持一致填报。软件系统只是增加了粮食实际储存库点信息的收集。

  (二)储存政策性粮食企业(政策解读为储存库点)的自有商品粮纳入检查范围。委托代储(或出租储存、或直接取得计划承储的)政策性粮食的库点(主要是非国有的,国有的按原有渠道报送),如还储存自有商品粮的,在选择企业性质时既是实际存储库点又是统计报账单位。软件系统分解登统时,政策性粮由拥有粮权的统计报账单位通过自己账号登录并负责填写;自有商品粮由该库点通过自身账号登录并负责填写。同时再次明确,报送的商品粮只限于储存了政策性粮食的该库区内的商品粮。

  四、从严从实抓好预分解登统工作

  司局便函执法〔2019〕18号文明确,国家大清查办对各省预分解登统工作自3月4日起每周通报一次,对进度慢、质量差的将向省分管领导通报。对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完成质量差的省份,在2018年度粮食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中视情况倒扣1-2分。请各市、区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克服困难,指定专人顺利圆满完成我省预分解登统工作。中储粮广州分公司(负责东莞油脂、东莞物流)、省储总公司按照以上要求做好系统内相关工作。

  附件:司局便函执法〔2019〕18号

  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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