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粮办监〔2019〕65号
各地级以上市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工作协调机构,中储粮系统驻粤有关单位,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现将《关于印发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检查方法的通知》(国粮发〔2019〕52号)、《关于印发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重点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粮发〔2019〕47号)和《关于切实做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粮发〔2019〕7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办公室
(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代章)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