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26年预算编制“一下”和“二上”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粤财预〔2025〕79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6年预算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财预〔2025〕63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粤财预〔2025〕6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主管的应急救灾物资采购及相关经费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0月20日—10月26日,共7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曾洁瑜。
联系电话:020-83337255。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3号。
2026年度应急救灾物资采购及相关经费分配方案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6年预算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财预〔2025〕63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粤财预〔2025〕60号)要求,为提升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能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制定本资金分配方案。
一、总体预算计划
2026年“应急救灾物资采购及相关经费”专项资金预算计划为1500万元,属于延续安排资金,保留省级审批权限。该专项资金自2008年起设立,用于采购、管理、储运省级救灾物资,及时向受灾群众提供食品、饮用水、衣被、取暖、临时住所等应急救助物资。支出内容主要包括省级救灾物资采购经费、仓库管理经费、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租金、救灾物资质量检测费用、采购代理费用以及救灾物资质量管控(含现场抽检)费用等。
二、近年来专项资金实施情况
2023-2025年,“应急救灾物资采购及相关经费”每年资金下达额均为1500万元,均实现了预期绩效目标,确保了中国-太平洋岛国应急物资储备库、省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运作顺畅,在特大台风应急处置,以及历年防台防汛中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
三、2026年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2026年“应急救灾物资采购及相关经费”拟按项目法分配:一是计划安排1360万元用于购置省级救灾物资,以完成省应急管理厅会同省粮食和储备局下达的年度救灾物资采购计划,具体资金分配据实调整。二是计划安排100万元用于紧急采购方便面、八宝粥、矿泉水等协议代储物资。三是计划安排40万元用于支付救灾物资质量检测费用、采购代理费用以及救灾物资质量管控(含现场抽检)费用等。
附件:应急救灾物资采购及相关经费绩效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