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粮食局、深圳市经贸信息委,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根据《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国粮办检〔2014〕5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2014年广东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4年 广东省 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
2014 年,全省 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 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 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 国家和全省粮食流通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 “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守住底线,加快发展”的要求 ,以“ 监管能力提升年 ” 活动 为抓手, 切实履行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职责。
一、扎实开展“ 监管能力提升年 ” 活动
(一)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体系建设。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支持,稳定和加强监督检查机构,落实人员编制、配备执法装备、保障工作经费,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有效开展。尚未建立监督检查机构和执法队的力争有所突破。
(二)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队伍建设。大力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全面实行持证上岗,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作风建设,完善管理机制,严格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完善省级粮油库存检查人才库人员使用、考核和退出机制,探索建立案件核查人才库。
(三)进一步改进监督检查手段。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加快推进库存检查、监督检查日志、监督检查对象档案信息、案件查处等工作电子化。强化监督检查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为现场执法检查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针对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动态储备、粮食质量以及粮食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有效监管方法和手段。
(四)进一步加大整改处罚力度。进一步突出监督检查工作的问题导向,更加重视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对 专项检查、例行检查等发现的问题,能现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马上整改的要下大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期限,跟进整改落实情况。 加大处罚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对违规行为处罚到位,达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
二、强化粮油库存监管
(一)扎实做好全省粮食库存检查。按照国家和省的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检查责任,扎实开展 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确保检查质量和效果。
(二)切实抓好秋季粮油安全普查。结合粮食质量抽查工作开展秋季粮油安全普查,并对全国粮食 库存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省粮食局将适时组织开展抽查,并对市、县(区)监督检查对象信息档案建立情况进行检查。
三 、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
(一)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各地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责制的要求,完善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监管责任制,建立健全粮食质量安全长效机制。
(二)突出工作重点。一是严格落实政策性粮食入库重金属含量检测制度,确保库存政策性粮食质量安全。二是规范粮食收购、储存活动中的质量档案管理,严格落实粮食入库、出库检验制度。三是强化粮食质量安全抽查、监测,及时掌握辖区内粮食质量安全状况,坚决防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省局将结合全省粮食库存检查、 秋季粮油安全普查工作进行 质量抽查。四是配合抓好食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专项整治。各地要按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统一部署要求,切实开展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做好全省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四、大力推进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
(一)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监督检查。 加强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和核查工作,严格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机制。 组织开展粮食收购市场监督检查, 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和与周边粮食管理部门的联动机制,共同维护良好的收购市场秩序 。
(二)开展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加强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督促粮食经营者建立健全粮食经营台账,按时、准确报送统计报表 。
(三) 建立健全 监督检查对象信息 档案 。按照属地原则和“ 一 企( 户 ) 一档 ”的要求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对象信息 档案 ,全面 掌握本辖区内 监督检查对象 数量及基本情况 ,为做好各项监督检查工作 夯实基础。
(四)探索建立粮食经营诚信体系。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粮食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评价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粮食经营者诚信体系,逐步实行黑名单制度和分级分类监管制度。
五、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一)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全面落实部门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指导督促粮食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规范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及时排除安全生产隐患。
(二)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仓储管理、作业现场管理,以及执行有关操作规程的检查,完善以隐患排查、整改为主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保障全省粮食安全生产良好势头。
六、加大涉粮案件查处力度
畅通涉粮举报投诉渠道,加强对媒体舆情的收集、研判。进一步加大涉粮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和震慑警示作用, 提高涉粮案件办案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善于剖析典型案例,探索发案规律,总结办案经验,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早发现、早纠正 。 进一步规范案件受理、查办、结案等工作程序,严格依法执行。加强案件卷宗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立案件查处信息上报和通报制度。
七、继续开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继续开展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做好示范单位申报、推荐工作。加强对前三批示范单位的工作指导、总结交流和年度考核,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推动基层粮食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工作的有效开展。
八、做好其他监督检查工作
积极开展国家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情况监督检查,确保按质、按量、及时销售出库投放市场。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做好省级储备粮代储条件确认和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申请受理、现场核查、初审上报及资格管理等工作。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全面报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情况,为更好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