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二)政策法规处(军粮供应办公室)。
承担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组织研究粮食和物资储备重大问题。组织起草相关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军粮供应管理工作。
(三)粮食储备与调控处。
研究提出地方储备粮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的建议。拟订省级储备粮的储备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拟订全省粮食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指导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粮食产销合作。组织实施省级储备粮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拟订粮食市场调控、监测预警和应急保障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供需总量平衡调查工作,牵头承担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指导协调市县储备粮管理。
(四)物资储备处。
拟订物资储备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健全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议。研究提出物资储备规划、计划的建议。组织实施救灾物资、化肥、食盐、药品、冻猪肉和食糖等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组织实施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拟订物资监测预警和应急保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物资储备统计工作。指导全省物资储备仓储管理。
(五)安全仓储与科技处。
拟订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粮食流通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制定粮食仓储管理制度。指导全省粮食仓储管理。指导监督全省粮食行业和物资储备安全生产工作,承担所属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管。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制定有关技术规范,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
(六)监督检查处。
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对省级储备粮和物资储备政策执行和承储管理情况实施监管。组织实施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建立健全储备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指导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负责粮食质检体系建设,承担收获粮食质量测报工作,组织拟订地方粮食质量标准。承担推进落实粮食安全政府责任制和相关考核工作。
(七)机关党委(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