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粮食局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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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3-15

  2012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依法行政的要求,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 《国家粮食局关于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 《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以及《推进全省粮食依法行政工作“十二五”规划》的有关要求,推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不断增强粮食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进一步规范粮食流通执法,继续做好粮食法制宣传工作,进一步营造粮食行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依法确保全国最大粮食主销区的粮食安全。
一、推进实施粮食依法行政工作规划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根据《推进全省粮食依法行政工作“十二五”规划》,紧密联系全省粮食安全保障实际,制定落实措施,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指导各地粮食部门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明确相关人员和职责,落实工作任务。部署各地粮食部门及时总结粮食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科学谋划依法行政工作重点,不断提高依法管粮能力。(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
二、健全和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规则
  (一)根据国家和省的 要求,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指导各地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度。(牵头处室:办公室)
  (二) 推进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具体公开有关政务信息。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以及社会评议工作。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完善局公众网页,进一步促进信息交流。(牵头处室:办公室)
  (三) 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健全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不符合粮食安全保障形势发展要求、或者与上位法相抵触、或者相互之间不协调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按程序修改或者废止。继续按规定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以及备案工作。(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
  (四)制定我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则。 根据《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4号),制定我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 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避免执法随意性。 (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
  (五)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定期报告制度。按照省法制办要求,报送我局年中和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按照国家粮食局要求,报送依法行政工作有关情况。部署各地于每年1季度向我局报送上一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及当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指导各地健全行政复议机构和规则,提高行政复议能力。(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
三、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健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根据国家粮食局要求,年内举办2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组织1期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并把培训情况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依据之一。通过配发书籍、安排自学等多种形式,促进局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指导各地开展粮食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和培训。 (牵头处室:人事处)
四、进一步规范粮食流通管理
  (一) 推进完善储备粮油管理制度。(牵头处室:调控财会处)
  (二) 依法依规做好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工作。(牵头处室:科技储运处)
  (三) 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继续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完善群众举报和投诉制度,重视舆论监督。(牵头处室:监察室)
  (四)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粮食行政执法水平。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强化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依法依规做好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工作。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严肃查处涉粮违法违规案件。指导各地积极创建“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牵头处室:监督检查处)
五、继续做好粮食法制宣传工作
  结合《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施行八周年、《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施行三周年、“世界粮食日”及爱粮节粮宣传等契机,突出主题,科学部署,组织全省粮食系统,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粮食政策法规宣传活动,促进全社会提高对粮食安全保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熟悉和遵守粮食流通管理规章制度,为做好粮食工作争取更多的社会支持。 (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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