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粮食局、深圳市经贸信息委,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为深入开展粮食政策法规宣传教育 系列实践活动 , 依法做好全省粮食安全保障工作 ,紧紧围绕粮食流通 管理的 法制建设 , 我局研究制定了《2014年全省粮食政策法规宣传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今年是《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颁布施 行10 周年以及《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以下简称《保障条例》)颁布施 行5 周年。为 深入贯彻落实好两个条例 ,做好 今年全省粮食政策法规宣传工作, 推进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粮食安全保障机制,促进粮食各项政策法规得到更好地贯彻执行,进一步营造人人关心粮食工作、共同保障粮食安全的良好氛围,依法确保全国最大粮食主销区的粮食安全, 特 制定 如下宣传工作 计划 。
一、 宣传主题
深入贯彻落实两部《条例》 , 依法 确保 广东 粮食安全。
二、 宣传内容
依法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意义 ; 构建销区粮食安全保障示范区的主要任务 ; 《管理条例》、《保障条例》以及其他粮食政策法规 ; 各级粮食部门为保障粮食安全所开展的工作,重点宣传粮食产需形势、粮食依法行政、粮油储备管理、粮食市场调控、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粮食产业发展以及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等。
三、宣传形式
(一)及时做好两个条例的宣传部署工作。 按照国家粮食局要求和我省的实际,部署全省粮食部门组织开展两个条例的宣传活动。
(二)举办粮食政策法规宣传现场活动。 今年是 《管理条例》颁布施 行10 周年 和 《保障条例》颁布施 行5 周年 ,为使两 部 条例的宣传达到既热烈隆重又节朴有效, 一是5月中下旬由省粮食局与东莞市人民政府在东莞联合举办粮食政策法规现场宣传活动仪式,重点宣传两部条例内容和 全省依法管 粮 工作所取得的成 效,以及我省 和东莞市 粮食安全形势、确保粮食安全的政策措施,邀请有关专家进行粮食安全专业知识咨询,展示并推荐东莞市粮食行业“放心粮油”产品,悬挂宣传条幅等形式,营造依法管理的氛围;二是各市粮食局结合当地实际,自行决定,于 5月底至7月上旬在当地举办粮食政策法规现场宣传活动。
(三) 商请报社文字采访局领导。 省局商 请《粮油市场报》 进行宣传报道,宣传 内容主要围绕《保障条例》施 行5 周年,全省依法管 粮 工作所取得的成果、存在问题及下一步的工作等。 文字 采访 以公益性质 商 请《粮油市场报》 在今年7月1日 为我省刊登 。同时,各地可参照省局的做法,于7月1日在当地主流媒体进行集中宣传。
(四)开展网站宣传。 全省各级粮食部门集中时间段,从5月下旬开始至7月底,在各级政府粮食网站和粮食企业网站解读《管理条例》和《保障条例》、研判当前粮食安全形势、传播爱粮节粮知识。其中省局将在省发展改革委和粮食局网站开辟专栏进行宣传,并报道交流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宣传《管理条例》、《保障条例》的典型经验与做法。
(五)悬挂宣传条幅。 一是分别在 5月26日和7月1日所在周的 省粮食 局办公楼悬挂宣传条幅 进行宣传 。 5月26日所在周悬挂 条幅 和横幅的 内容: ? 热烈祝贺《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施 行 10 周年 。 ? 深入贯彻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依法确保广东粮食安全。 7月1日所在周悬挂 条幅内容: ? 热烈祝贺《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 例》 施行5 周年 ! ? 深入贯彻落实 《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 例》 , 依法 确保 广东 粮食安全。 同时, 在 省局办公楼 一楼大堂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 标 语, 标语的内容: ? 加强 粮食 法制建设 ,确保 广东 粮食安全。 ? 粮食安全,重于泰山。 ? 维护市场秩序,放心消费粮食。 ? 守住管好广东粮仓,依法确保粮食安全 。 二是各级粮食部门参照省局的做法,应在 5月26日和7月1日所在周在粮食部门办公楼悬挂上述条幅、横幅外,在城市的主要干道、公共场所悬挂关于粮食安全的宣传标语进行宣传。
(六)开展依法行政知识测试。 省局结合全省依法行政考评要求,通过知识测试,考察局机关工作人员掌握《保障条例》以及其它粮食政策法规情况。各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参照省局机关的做法,自行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依法行政知识测试。
四、 组织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部署。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粮食政策法规宣传工作, 把 《 管理条例》施行10周年和 《保障条例》施 行5 周年宣传活动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围绕宣传主题,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和本单位的宣传活动方案,确保宣传活动有效开展。 同时,为强化宣传工作,加强领导, 严密组织, 省局成立以分管粮食政策法规宣传的局领导为组 长, 政策法规处 具体负责 的 工作 小组, 指导全省粮食行业抓好宣传工作 。 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相应成立领导机构,抓好组织部署和实施。
(二)落实经费、分工合作。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各单位要安排粮食政策法规宣传经费,确保两个条例宣传活动顺利开展。其中:省局与东莞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的现场宣传活动的经费主要由东莞市发展改革局(粮食局)负责,省粮食局给予适当补助;省局本部的宣传活动经费及东莞现场宣传活动补助费用由省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其他各地宣传活动经费由各地自行统筹安排。为确保各项活动深入开展,各地要按要求认真组织好各项宣传活动,同时省局要加强指导,具体指导工作由局政策法规处负责。
(三) 注重方法,讲求实效。 各地各单位 要 充分调动积极性,认真组织和发动广大干部职工踊跃参与宣传活动,形成强大宣传合力。要注重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针对性,以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形式,努力扩大宣传活动成效。
(四) 认真总结,及时上报。 各地各有关单位 要 认真总结宣传活动情况,于8月 10 日前将总结和相关图片等资料报送 省 局(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