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切实维护全省早稻收购市场秩序
来源:本单位
时间:2020-08-24

  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切实加强2020年夏季粮油收购监管工作的通知》(国粮执法〔2020〕122号)要求,我省制定了《2020年广东省粮食收购监管工作方案》,部署开展全省粮食收购监督检查工作。各地粮食和储备部门采取多种措施,认真做好粮食收购监管工作,始终保持对粮食收购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截至2020年8月20日,全省累计收购新产早稻33.9万吨,同比增加7.1万吨;其中国有企业收购21.8万吨,同比增加4.2万吨。从各地监督检查情况看,未发现违反质价政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欺行霸市、收“转圈粮”“人情粮”等扰乱收购秩序的违规行为,未发现“卖粮难”和“打白条”现象,未接到群众关于粮食收购工作的投诉或举报,全省早稻收购市场平稳有序。

  一是强化督导和检查。收购期间,省粮食和储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津伟同志率工作组,先后赴广州市增城区、梅州市平远县、兴宁市和河源市东源县督导检查早稻收购工作。工作组一行深入粮食收购现场,向粮食收购企业、售粮农民、粮食经纪人仔细了解各地早稻收购工作情况,实地对早稻收购政策公示、质量检查、售粮款结算、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据不完全统计,收购期间,全省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出动检查人员863人次,检查收购企业254家,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全省粮食收购市场秩序良好。

  二是深化部门协作。各地粮食和储备部门积极开展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共同维护粮食收购市场秩序。江门、湛江市各县(市、区)粮食和储备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加强与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沟通和联合检查。韶关、惠州等地粮食和储备部门积极争取公安、交通部门支持,为运粮车辆办理绿色通行证,并加大对超载超限运粮车辆的查处力度,确保农民交粮安全。据不完全统计,收购期间,各地组织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执法20次。

  三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韶关、河源、江门、湛江等地通过发布新闻信息、制作宣传栏、悬挂宣传横幅、开行宣传车、制作公益广告、张贴12325粮食监管热线宣传海报和发放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粮食收购政策的理解,营造关心、支持粮食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社会氛围。江门、湛江等地组织全市粮食经纪人进行政策法规培训,引导粮食经纪人加强自律,树立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文明经商的良好风气。

  当前我省早稻收购已接近尾声,下一步将继续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收购统计工作,积极通过各种渠道掌握全社会粮食收购情况,做到“应统尽统”,保障收购统计数据准确;二是继续高度关注收购市场价格变化,做好市场监测预警和形势分析研判;三是督导粮食收购经营者严格执行国家收购质量标准,把好收购粮食质量安全关;四是继续扎实有效开展收购市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扰乱收购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收购市场平稳有序;五是抓好“两个安全”不放松,及时排查安全隐患,严防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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