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至3日,由国家粮食局监督检查司杨卫辰调研员、宁夏回族自治区和陕西省粮食局监督检查处负责同志组成的国家粮食局工作组,对我省推荐申报第4批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的惠州市粮食局和丰顺县粮食局进行了现场审核。按照现场审核工作要求和程序,国家粮食局工作组分别听取了省、市、县3级粮食部门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情况汇报;通过调阅相关证明文件、工作记录,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了现场审核,并严格按照“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审核评定表”要求逐项进行量化评分,最后向申报单位反馈了现场审核情况。
通过审核,工作组认为,广东省粮食局对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十分重视,两个申报单位所在地党委、政府给予了大力支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工作成效明显。惠州市粮食局大胆创新,主动作为,监督检查工作亮点纷呈,得到当地政府和群众的充分肯定,尤其是在粮油“二维码”质量溯源系统建设和联合执法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丰顺县粮食局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聘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对执法形式、执法手段等进行指导和把关。同时,工作组也对我省粮食流通行政处罚以及执法档案管理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和建议。
按照工作组的要求,省粮食局将督促两个申报单位对存在问题迅速进行整改,并不断提高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