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行政执法证》找哪个部门?
来源:本单位
时间:2023-01-12

  问题:申办《行政执法证》找哪个部门?省粮食和储备局能否为地市粮食和储备部门统一申领《行政执法证》?

  

  回答:《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省直行政执法机构《行政执法证》的核发以及全省《行政执法证》的使用监督工作;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行政执法证》的核发以及使用监督工作。”第八条规定:“县(含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机构和乡(镇)人民政府向县(含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县(含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核发。”根据上述规定,司法行政部门是《行政执法证》的核发部门。省粮食和储备局负责本局相关人员《行政执法证》申领。各地级以上市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粮食执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证》申领,包括县(含县级市)、区和乡(镇)粮食行政执法机构相关人员的证件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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