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粮食库存检查发现问题通用目录清单(2019)》的通知
来源:本单位
时间:2019-04-12

各地级以上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阳江市发展改革局,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做好全省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工作,提高执法督查工作效率,切实做到依规检查、科学检查,提升粮食企业特别是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科学管理水平,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经研究,建立广东省粮食库存检查发现问题通用目录清单。结合当前全省粮食库存大清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立以问题为导向的粮食库存检查机制

  各地各企业要以问题为导向,以安全为准绳,通过大清查,查清查实全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底数,推动全省粮食安全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要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和问题目录清单依法依规开展检查,提高检查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及时发现粮食库存管理存在问题并落实整改,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健全完善粮食安全保障机制,为确保全省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可靠的基础。

  二、建立以信用监管为目的的检查结果运用机制

  要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6〕389号)和《广东省粮食局关于通报2017年粮食库存检查发现问题暨建立被查企业监管信息信用登记机制的通知》(粤粮监〔2017〕178号)要求,建立完善全省粮食企业监管信息信用登记机制,实行检查结果分级分类,加强协同监管,落实信用惩戒,增强监管效力。对大清查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省局将在全省通报,并在省企业信息归集和协同监管平台予以公示。

  三、建立检查发现问题通用目录清单适时调整机制

  广东省粮食库存检查发现问题通用目录清单将结合粮食法律法规规章和地方储备粮政策适时调整,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调整更新(同步在省局政务网站公告栏公布)。各地各企业在检查中,对清单目录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要及时收集整理并反馈省局,确保清单目录的准确性和实用性。

  附件:广东省粮食库存检查发现问题通用清单目录(2019)

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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