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省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普查工作责任书(参考模板)
来源:本单位
时间:2019-04-22

  为做好大清查普查工作,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普查组组长职责,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和“失职渎职必追责、履职尽职可免责”的原则,根据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责任的指导意见》,现制定普查组组长职责如下:

  一、严格执行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检查方法和各项工作要求,确保执行不走样,对本组检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二、认真做好检查工作的指导、组织和协调工作。严格按照大清查政策制度和程序方法开展清查,合理安排行程,细化人员分工,将检查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专业方向和具体检查人员。定期听取本组检查进展情况汇报,掌握全面情况,确保检查工作有效开展。

  三、如实上报本组检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不得隐瞒。对发现的重大、复杂问题要立即向市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工作协调机构报告。并应履行告知义务,告知检查组成员对发现有问题隐瞒不报或者搞变通打折扣的,检查人员可以拒不签字。

  四、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带头遵守普查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不参加可能影响普查工作的各种活动。

  五、因检查走过场,搞变通、弄虚作假,导致重大问题隐患应发现未发现,或发现重大问题隐患及其他重大情况没有有效查处,或隐瞒不报,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从重问责;如在检查中认真履职尽职,发现问题隐患并主动报告、积极查处的;或严格按照大清查规定程序方法开展清查,但确因客观原因未发现企业存在问题的,可以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从轻减轻处理或免于问责。  

  以上条款本人已阅知,并严格遵照执行。

    市第      普查工作组组长(签字):

    市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工作协调机构(盖章)

  2019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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