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粮监〔2019〕109号
各市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工作协调机构,中储粮驻广东有关单位,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5月7日,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召开了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调度督导电视电话会议,印发了《关于认真落实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责任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发现涉嫌犯罪等案件移送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压实各方在大清查工作中的责任,严明纪律规矩,激发担当作为,确保大清查工作取得实效。为全面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省大清查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迅速学习贯彻落实全国会议精神和两个指导意见
在大清查进入普查关键阶段,全国大清查办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国务院和国家发展改革委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要求,通报大清查进展成效和存在问题,对当前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安排,目的是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站位,勇于担当,增强做好大清查工作的思想和行动自觉,确保能够直面问题打好硬仗,查清查实库存底数。各地各单位务必提高思想认识,迅速贯彻落实全国会议精神和两个指导意见,组织现场普查人员采取不同方式学习,确保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个检查工作人员。省大清办将对各市传达贯彻落实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组织贯彻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
二、突出重点,从严从实,务求大清查工作取得实效
从前期督导和工作调度情况看,个别市(县)存在重视程度不够、执行国家大清查实施方案不够到位、工作前紧后松、检查力量薄弱、自查不扎实等情况,导致问题聚焦不够、查究不严、处置不力。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紧盯动态储备、民营企业等高风险重点环节,主动发现、报告和查处各类问题,不隐瞒、不回避、不护短。要按照部际协调机制会议确定的“全面清查、突出重点,直面问题、动真碰硬,压实责任、加强指导,用好数据、放大效应,正确导向、维护稳定”要求,强力推动,确保大清查工作落实到位。
三、压实责任,切实担当,增强抓落实见成效的责任感
大清查已列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省政府已与各市政府签订责任书,强化各级政府落实粮食安全战略的有力抓手。普查工作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清查、谁签字、谁负责”,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关于认真落实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责任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失职渎职必追责、履职尽责可免责”的政策要求,激励检查人员敢于担当、勇于作为。各市大清查办要和各普查组组长签订责任书,明确失职渎职问责和履职尽责免责内容(省将印发责任书参考模板),并将已签订的责任书送省大清查办备案留档。
附件:1.《关于认真落实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责任的指导意见》
2.《关于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发现涉嫌犯罪等案件移送工作的指导意见》
3.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调度督导电视电话会议视频(另发)
广东省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
(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代章)
2019年5月9日
(联系人:刘爱志,联系电话:020—83517310、13802751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