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单位《关于印发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粮食〔2019〕247号)、广东省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全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粮监〔2019〕39号),以及《XX市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实施方案》,由XX市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办公室(简称:XX市大清查办)牵头对我市辖区内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进行大清查普查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普查时间
2019年5月 日至 日。
二、普查范围
2019年3月31日24时清查时点在全国大清查软件系统登统的辖区内政策性粮食和在库商品粮。
三、普查内容
纳入普查范围的粮食数量、品种、粮权归属、储存管理情况,以及承储企业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资金台账的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检查企业的安全储粮、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检查《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以及《粮油安全储存守则》《粮库安全生产守则》执行情况,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对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储备粮轮换管理、政策性粮食库贷挂钩、财政补贴拨付等情况进行同步检查,验证库存粮食的真实可靠性。
四、联系方式
普查期间,欢迎被查企业对检查组工作进行监督,对问题进行举报,联络方式如下:
(一)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12325;
(二)广东省大清查办举报电话:020-83517310;
(三)XX市大清查办举报电话:XXXX-XXXXXXXX;
(四)检查组联系方式: 。
XX市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第 检查组
2019年5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