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粮食局转发国家粮食局 关于规范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的意见
粤粮〔2016〕149号
各地级以上市粮食局、深圳市经贸信息委,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省粮食质量安全中心:
现将《国家粮食局关于规范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国粮财〔2016〕7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规范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在粮食安全保障新要求和新形势下,抓住信息化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提升粮食行业信息化发展水平,有利于提升粮食流通现代化水平、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更好地落实粮食安全保障战略和粮食安全各级政府责任制。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确保粮食安全为核心,着眼粮食流通产业全局和长远发展需要,顺应信息技术发展趋势,加强规划设计和统筹协调,规范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提升新时期粮食行业信息化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对粮食行业信息化发展的领导和统筹协调。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的领导,将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成立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切实解决信息化建设中面临的问题;要加强与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科技、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增强推进合力;要健全和完善相关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企业、高等院校和专家队伍在推进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三、切实推进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一是加强规划,体现前瞻性。要按照省关于信息化发展的规划部署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做好粮食行业信息化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的编制实施工作,逐步形成“技术先进、功能实用、运维简便、安全可靠、规范统一、运行高效”的粮食行业信息化体系。二是统一标准,体现互联性。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要符合国家和省的统一规划和行业标准,为实现全行业互联互通奠定基础。要根据国家粮食局通告(国粮通〔2016〕3号)发布的《粮食出入库业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粮食数据采集技术规范 政策性粮食收购》等行业标准,规范项目设计和实施工作。三是稳定可靠,体现安全性。信息系统建设要遵循相关安全标准,加强风险评估和安全防护,确保系统稳定顺畅、数据安全。四是有序运作,体现规范性。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推进信息化建设,确保项目建设各项工作符合招标采购等各项规定。要做好软硬件产品质量性能测试等工作,确保相关产品质量水平。要建立稳定的信息化建设经费保障机制,确保信息化建设顺利推进。五是服务工作,体现实用性。信息化建设项目要以提升粮食工作效率和水平为目标,讲求实用,发挥作用,避免“花架子”和“形象工程”。
各地、各有关单位在推进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办公室)反映。
省粮食局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