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粮监〔2017〕269号
各地级以上市粮食局、深圳市经贸信息委,省粮食质量安全中心,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储粮驻粤有关单位:
现将省消安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六类场所、十项必查”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消安〔2017〕3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近期部署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在当地政府和安监、消防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对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施工现场等场所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消防安全无事故。
广东省粮食局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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