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财政局获悉,珠海近日出台了《关于稳定粮食生产能力的意见》(以下称《意见》)。《意见》明确,从2015年起,珠海将大幅提高种粮补贴标准,其中水稻每造每亩补贴150元,其他作物每造每亩补贴75元。据测算,提高种粮补贴标准将直接增加粮农收入近500万元。
补贴标准居全省前列
据悉,该《意见》明确了珠海粮食发展目标,全面完成省下达的粮食考评任务。
《意见》中明确了粮补新政策,即从2015年起,我市种粮补贴标准为:水稻每造每亩补贴150元,其中由市财政补贴100元,区、功能区补贴50元,在现有基础上增加50元,提高50%。此外,种植玉米、番薯、马铃薯等粮食作物,每造每亩补贴75元,包括市财政补贴50元,区、功能区补贴25元,在现有基础上增加25元,提高50%。
至此,珠海粮补新政策再加上中央和省的补贴,种植水稻每造每亩补贴达243元(含中央和省补贴标准,按2014年补贴标准计算,下同),玉米每造每亩补贴达85元。另外,珠海还继续执行机插秧作业每造每亩补贴60元的优惠政策。珠海种粮补贴标准、机械化推广力度均居全省前列。
扶持龙头企业规模经营
此外,《意见》中还鼓励粮食生产规模化、产业化和品牌化发展。按照新政策,在农民自愿有偿基础上,政府将扶持有品牌、有市场的农业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社实行规模化经营。通过土地流转扩大粮食生产规模,总面积达300亩以上的,市政府给予我市户籍企业、合作社或种植大户两年每造每亩增加补贴50元。同时,政府鼓励发展生态农业,对实施有机栽培的,每造每亩另补贴50元,用于补贴农户使用生物防治、有机肥料,以调动企业、农民种植有机粮食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