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2月4日在其网站公布,为保护农民利益,防止“谷贱伤农”,2015年国家继续在稻谷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综合考虑生产成本、市场供求、比较效益、国际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各方面因素,经国务院批准,2015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每50公斤135元、138元和155元,保持2014年水平不变。
为保护农民利益,防止“谷贱伤农”,2015年国家继续在稻谷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综合考虑生产成本、市场供求、比较效益、国际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各方面因素,经国务院批准,2015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每50公斤135元、138元和155元,保持2014年水平不变。
附件: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 | 业务投诉 | 收藏本站 | 网站地图 | 法律申明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657号 粤ICP备202303406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400000033
主办单位: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Copyright ©2013 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链接本站文件、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