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粮食局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7-11-29

粤粮监〔2017〕247号

各地级以上市粮食局、深圳市经贸信息委,省粮食质量安全中心,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储粮驻粤有关单位:

  近日,国家粮食局发文要求进一步加强粮食行业“两个安全”工作,并通报了4起粮库人员伤亡事故,同时省安委办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现将《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行业“两个安全”工作的通知》(国粮办储〔2017287号)和《广东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安明电〔20171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两个安全”工作。

  各地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突出抓好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两个重点”,切实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要强化安全生产属地管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好部门监管责任,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二、结合季节特点,深化粮食行业“两个安全”专项整治。

  今冬明春是火灾易发季节,各地各单位要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督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时效”要求,结合“大快严”集中行动“回头看”、秋季粮油安全普查和已部署的今冬明春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好“两个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留“盲区”和“死角”,确保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问责,切实落实“两个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企业是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压实企业“两个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做到“谁储粮、谁负责,谁坏粮、谁担责”,真抓真管、逐级传导,将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和个人。要加强常态化检查,及时处置隐患,决不能失之于“宽松软”。省局将适时进行重点抽查,对检查走过场、责任落实不到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并予以通报。

  各地各单位要统筹安排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有关工作信息和总结按照《广东省粮食局关于开展今冬明春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粤粮监〔2017〕237号)要求合并上报。

 

广东省粮食局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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