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今年是实行由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直接受理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申请的第一年,加之本次申请企业数量倍增,国家粮食局依据《行政许可法》《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决定将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时限延长十个工作日。2016年7月4日前,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将公示本次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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