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进度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6-06-22

粤粮科储〔2016〕88号

各地级以上市粮食局,深圳市经贸信息委,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为进一步加快“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进度,改善基层粮库设施条件,提高仓储管理水平,解决落实地方储备粮规模所需仓容缺口,保障中央投资效益,确保项目建设按时完成并投入使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

  加强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69号)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重要内容。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实施“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作为我省加强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改善基层仓储条件以及增强地方粮食储备能力的重要措施来抓。各地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强化责任落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扎实推进“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

二、积极采取措施,加快建设进度

  2015年“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共下达总投资33096万元,各地及有关企业均作了承诺,确保建设任务按时完成并投入使用。但截至目前,全省“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71个项目中,仅7个项目完工,仍有30个项目未开工;完成投资4614.8万元,投资完成率仅14%,建设进度严重滞后。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予以重视,针对不同情况,加强领导与协调,明确责任,加大力度,层层推进,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项目建设,确保建设任务在今年秋粮上市前完成。

三、严格要求,确保投资规模与工程质量

各地及有关企业要加快落实当地政府配套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按照项目进度加快资金投入,不得擅自改变和调整项目建设规模,缩减项目总投资。同时,要严格按照《广东省“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程技术指引(暂行)》和粮食工程建设标准及技术规范,抓好项目建设,保证工程质量。

四、认真做好2016年“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申报工作

  各地要充分认识“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的重要性,根据《关于做好全省“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的通知》(粤粮科储〔201566号)要求,仔细摸查,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2016年“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请各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粮食部门以及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于630日前将《    市(单位)2016年“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1),77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我局(科技储运处,电子版一并报送)。

 

附件:1.    市(单位)2016年“粮安工程”危仓老库

       维修改造项目基本情况表

    2.广东省2016年“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

       项目申报材料

 

 

                      省粮食局     

                      2016年6月22日    

(联系人:刘淑影、蒋荣伟,联系电话:020-83566492、83562619,邮箱:kejichuyunch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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