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粮监〔2017〕134号
各地级以上市粮食局、深圳市经贸信息委,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现将《国家粮食局关于加强全国粮食系统安全工作的意见》(国粮发〔2017〕10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全面构建粮食系统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按照全国粮食系统安全工作会议、全省粮食系统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国粮发〔2017〕107号文要求,准确把握当前粮食安全工作形势,不断增强大局观和责任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维护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高度上来。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问题导向,运用底线思维,建立健全粮食系统安全保障工作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形成基础稳固、保障有力、协同联动、廉洁高效的粮食系统安全体系。
二、精准施策,全面推进粮食系统安全保障各项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为统领,全面落实粮食安全政府责任制,主动作为,切实做好“查问题、治隐患,抓安全、守底线”工作。抓好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两个重点”,坚决守住粮食收购、粮食供应、粮食质量和党风廉政建设“四条底线”。按照全省粮食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推进实施粮食安全保障“十三五”规划和“南粤粮安工程”建设规划,着力提升全国最大销区粮食安全保障水平。
三、压实责任,全面确保粮食系统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机构,认真制定实施方案,落实保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本地区本系统安全工作责任,强化层级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对重点任务要实行专项督导,确保全省粮食系统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各地各单位贯彻实施方案请于7月25日前报我局(监督检查处)。
广东省粮食局
2017年7月3日
联系人:刘爱志,联系电话:020—83517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