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规划增强粮安保障能力
来源:粮油市场报
时间:2016-10-24

  10月20日消息,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对“十三五”期间全国农业现代化的基本目标、主要任务、政策措施等作出全面部署安排。《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国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国家粮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农产品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据规划目标,到2020年,在粮食供给保障类别,粮食(谷物)综合生产能力目标值要达到5.5亿吨,年均增速0.5%,小麦稻谷自给率要维持在100%;在农业结构类别,玉米种植面积目标值调减至5亿亩,年均增速-0.7%,大豆种植面积增加至1.4亿亩,年均增速0.42%,油料种植面积 调减至2亿亩,年均增速-0.1%。
《规划》确定了五方面发展任务,即创新强农,着力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协调惠农,着力促进农业均衡发展;绿色兴农,着力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开放助农,着力扩大农业对外合作;共享富农,着力增进民生福祉。
  《规划》提出,创新强农,着力推进农业转型升级。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坚持有保有压,推进以玉米为重点的种植业结构调整。稳定冬小麦面积,扩大专用小麦面积,巩固北方粳稻和南方双季稻生产能力。减少东北冷凉区、北方农牧交错区、西北风沙干旱区、太行山沿线区、西南石漠化区籽粒玉米面积,推进粮改饲。恢复和增加大豆面积,发展高蛋白食用大豆,保持东北优势区油用大豆生产能力,扩大粮豆轮作范围。在
  棉花、油料、糖料、蚕桑优势产区建设一批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基地,推动马铃薯主食产业开发。
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安全保障能力。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将15.46亿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落地到户、上图入库,实施最严格的特殊保护。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上划定和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优先将水土资源匹配较好、相对集中连片的稻谷小麦田划定为粮食生产功能区,对大豆、棉花、糖料蔗等重要农产品划定生产保护区,明确保有规模,加大建设力度,实行重点保护。
《规划》提出,协调惠农,着力促进农业均衡发展。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
  发展,协同推进农产品生产与加工业发展。统筹布局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与初加工、精深加工发展及副产品综合利用,扩大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区域和品种范围,加快完善粮食、“菜篮子”产品和特色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鼓励玉米等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向优势产区和关键物流节点转移,加快消化粮棉油库存。提升主食产业化水平,推动农产品加工副产物循环、全值、梯次利用。
  完善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在优势产区建设一批国家级、区域级产地批发市场和田头市场,推动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实施农产品产区预冷工程,建设农产品产地运输通道、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和配送站。
  促进区域农业统筹发展。对水土资源匹配较好的优化发展区,提升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东北区合理控制地下水开发利用强度较大的三江平原地区水稻种植规模,适当减少高纬度区玉米种植面积,增加食用大豆生产,提高粮油、畜禽产品深加工能力,加快推进黑龙江等垦区大型商品粮基地和优质奶源基地建设;华北区适度调减地下水严重超采地区的小麦种植,加强果蔬、小杂粮等特色农产品生产;长江中下游区稳步提升水稻综合生产能力,巩固长江流域“双低”(低芥酸、低硫甙)油菜生产,调减重金属污染区水稻种植面积;华南区稳定水稻面积,扩大南菜北运基地和热带作物产业规模。
  对农业资源环境问题突出的适度发展区,重点加快调整农业结构,限制资源消耗大的产业规模,稳步推进农业现代化。西北区调减小麦种植面积,增加马铃薯、饲用玉米、牧草、小杂粮种植,扩大甘肃玉米良种繁育基地规模;北方农牧交错区发展粮草兼顾型农业和草食畜牧业,调减籽粒玉米种植面积,扩大青贮玉米和优质牧草生产规模;西南区稳定水稻面积,扩大马铃薯种植。
  《规划》围绕农业现代化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提出了完善财政支农、创新金融支农、完善农业用地和健全农产品市场调控等四方面重大政策,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对外合作支撑、特色产业扶贫等14项重大工程。
  《规划》表示,要调整优化农业
  补贴政策。逐步扩大“绿箱”补贴规模和范围,调整改进“黄箱”政策。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大保护性耕作、深松整地、秸秆还田等绿色增产技术所需机具补贴力度。完善结构调整补助政策,继续支持粮改饲、粮豆轮作。
  在创新金融支农政策部分,规划提出,要完善信贷支持政策,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对稳粮增收作用大的高标准农田、先进装备、设施农业、加工流通贷款予以财政贴息支持。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推行农业保险保单质押贷款;加大保险保障力度,逐步提高产粮大县主要粮食作物保险覆盖面,将主要粮食作物制种保险纳入中央财政保费补贴目录。创新开发新型经营主体“基本险+附加险”的保险产品,探索开展收入保险、农机保险、天气指数保险,加大农业对外合作保险力度。建立农业补贴、涉农信贷、农产品期货和农业保险联动机制,扩大“保险+期货”试点,研究完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在健全农产品市场调控政策方面,规划指出,继续执行并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积极稳妥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综合考虑农民合理收益、财政承受能力、产业链协调发展等因素,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调整完善棉花、大豆目标价格政策。改革完善重要农产品储备管理体制,推进政策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相分离,科学确定储备规模,完善吞吐调节机制。发展多元化的市场购销主体。稳步推进农产品期货等交易,创设农产品期货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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