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粮食局普法责任清单
来源:本单位
时间:2018-08-31

  一、普法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坚持把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自觉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要求指导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扎实做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重点突出宣传宪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准确领会把握宪法修改的内涵及精神,引导和促进全省粮食系统形成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新修订的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坚定捍卫者。
  (四)重点学习宣传粮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认真组织实施2018年度重点普法目录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国家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等涉粮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各项兴粮惠农政策,深入学习宣传粮油消费知识,增强全社会粮食质量安全意识。
  二、普法对象
  (一)省粮食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及直属单位人员。
  (二)全省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
  三、普法目标
  (一)总体目标:全省粮食行业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粮进一步深化,粮食行业干部职工法治观念、依法办事能力和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形成粮食部门依法行政、粮食干部职工依法履职、粮食市场主体依法经营的法治氛围。
  (二)年度阶段性目标和效果
  1.着力强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严格落实《关于完善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完善落实局党组中心组学法、日常学法、法治培训等制度,坚持依法决策、严格依法履职。把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和粮食相关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和机关理论学习年度计划,推动学法用法方式方法创新,确保学法用法工作取得实效。
  2.着力提升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法治意识。提供涉粮法律法规的政策咨询服务,增强粮食生产者安全储粮及经营者安全生产、诚信守法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粮食质量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爱粮节粮和科学消费理念。
  四、具体举措
  (一)加强普法工作制度完善。制定本单位“七五”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今年8月底前完成);
  (二)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确保普法经费落实,在场所、设施、设备、活动等方面给予保障。(今年8月底前完成);
  (三)开展全局人员集体学法活动。每年组织一次以上集中现场培训,组织全局人员登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学法考法。(每年11月底前完成);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利用粮食科技宣传周、《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颁布实施纪念日、食品安全宣传周、世界粮食日等主题日活动,全面普及粮食法律法规知识,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新手段在普法中的运用,提高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每年年底前完成);
  五、责任领导
  由牵头负责普法工作的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善为同志担任。
  六、责任部门
  政策法规处。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晓东;联系电话:83542139;邮箱:GDLSGL@126.com。
  八、普法实效评估
  就落实本责任清单工作情况于每年2月底前报送计划,12月上旬前报送总结。




广东省粮食局

201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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