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粮食局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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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8年2月至4月,广东省审计厅对我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我局本部和下属省粮食质量安全中心(以下简称省粮安中心),并对省粮食科学研究所进行了延伸审计。根据省审计厅对我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的审计结果,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我局逐条进行梳理,分析原因,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现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 预算编制方面
  我局(含下属单位)2017年年中追加预算2251.29万元,追加比例为83.74%,年中追加预算比例较高。
  整改情况:我局严格按照省财政厅规定的程序科学编制预算,但我局申请的年度预算资金未能足额安排,且安排后的资金数额较少;为保障工作需要,确保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等各项任务全面完成,经常需要年中申请追加相关经费。本项提及的追加资金主要为2017年“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工作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851万元,在2017年中通过竞争性评审后下达。在编制2017年预算时,我局不清楚能否争取到该笔资金,无法将其编入2017年预算。同时,此项情况较为特殊,以往年度均未出现。今后,我局将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解决此类问题。
  二、 预算执行方面
  (一)关于我局在“办公设备维护费项目经费”等8个项目中超范围列支公用支出或其他项目费用,涉及金额71.12万元的问题。
  1.项目经费用于公用支出55.84万元
  整改情况:每年省财政下达我局的年初部门公用经费预算与我局所需的正常开支间存在巨大缺口,需用专项经费弥补公用经费的严重不足。根据审计意见,我局将继续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进一步争取理解和支持,确保业务经费足额拨付。
  2.项目经费用于其他项目15.28万元
  整改情况:上述资金均为按计划开展相关工作后的结余资金。为提高资金使用效能,解决资金不足问题,将其用于相关工作项目。鉴于2017年决算已完成,相关项目无法进行调整。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更科学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二)关于我局及下属省粮安中心2017年未严格执行现金结算的财务报销制度,涉及金额4.53万元的问题。
  1.省粮食局本部2.50万元
  整改情况:根据《关于实施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粤财库〔2012〕29号),“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地区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单笔消费在1000元(含)以下的公务支出”,可不使用公务卡结算。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有关现金报销主要是在加油时,部分油站不具备刷卡条件,情况较特殊,且未违反相关规定,但可以进一步规范管理。目前,我局市内用车统一到定点油站加油,市外用车统一使用加油卡,费用由我局统一结算,避免现金报销情况。
  2.省粮安中心2.03万元
  整改情况:省粮安中心人员于2017年8月后才申办公务卡。同时,部分人员对有关政策了解不够全面,导致省粮安中心2017年现付住宿费9134.00元,现付机票款11170.00元。省粮安中心已对此问题进行整改。一是对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宣讲了相关政策,重点传达学习了省财政厅《关于实施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二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进一步促进财务工作规范化。今后对于违规采用现金支付的行为,一律不予报销。三是对所涉及的违规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其高度重视,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关于未按规定编制和报送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涉及采购金额47.21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对政府采购目录以内的商品及服务,均按照省财政厅相关要求开展采购工作,选择省财政厅指定的定点供应商(具体可查阅发票及合同统一编号)。同时,我局政府采购支出均严格经过方案草拟、价格比选、领导审批等环节;使用统一的合同模板,并经局法律顾问审核把关。对于上述涉及的采购事项,已按要求报省财政厅备案。
  三、 绩效管理方面
  关于有1个项目完全未执行,涉及金额1851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项目为广东省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支出进度慢的主要原因:项目资金于2017年12月27日下达我局,下达后即被收回结转至2018年使用。由于项目资金结转指标下达时间较晚,项目招标工作推迟。该项目合同已于6月30日签订,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开发完成约30%,预计年底前完成全部开发任务。
  四、 其他方面
  关于我局有3份合同存在盖章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情况:相关的2份合同此前均按程序经局领导审批同意后,盖办公室章,已加盖局章。另1份相关处室合同,已按程序补盖章。今后将进一步加大费用报销审核力度,强化把关。(见附件4)
  同时,我局认真落实你厅提出的审计建议,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和执行,严格按照预算编制要求开展预算编制工作,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根据省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开展资金使用工作,年度大额支出经局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强化绩效管理;完善制度机制,加强内部控制,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财务核算和费用报销审核,规范细致把好审核关;加强对下属单位管理及其财务收支情况的监督,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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