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有关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粮食收购工作,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根据《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发〔2018〕99号)精神,我局制订了《广东省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gdlstk@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广州市东风中路313号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储备与调控处(邮编:51003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
附件:广东省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