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粮食和储备局出台《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指引》
来源:本单位
时间:2019-11-26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积极推进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制体系要求,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11月12日印发《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指引》(下称《指引》),着力提升粮油(物资)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指引》从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实际出发,以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为主线,涵盖了仓储管理制度建立、仓储作业管理、库存粮油管理、熏蒸作业管理、仓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安全基础管理、防火防爆安全管理、防汛防台等突发性天气安全管理、用电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出入库作业安全管理、气调作业管理、有限空间安全管理、液氨安全管理、安全生产事故管理等15个方面131项检查内容。同时,《指引》对检查程序、检查方法、隐患整改等作了明确规定,努力实现“便捷式”检查,确保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

  《指引》自今年试行以来,积极用于全省库存粮食“大清查”、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活动、“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专项行动、“奋战50天,全年保平安”安全生产重点攻坚行动等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并多次修改完善。各地、各单位纷纷表示,《指引》明确了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检查要点,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转化为简便的检查台账清单,为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和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企业检查和自查提供了简便易懂、行之有效的检查方式方法,有效促进了我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落实。

  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求,各地级以上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要迅速将《指引》下发到各县(市、区)及相关企业,积极组织学习培训,督促各地、各企业严格做好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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