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我省获得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报
来源:本单位
时间:2020-08-27

各地级以上市粮食和储备局,深圳、河源、阳江、茂名市发展改革委(局),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指导下,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两决定一意见”,认真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秉承“宁流千滴汗、不坏一粒粮”和“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的精神,大力发扬敢于担当、善谋实干、锐意进取的工作作风,创造性地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为保障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表彰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决定》(人社部发〔2020〕41号 ),我省惠州市储备军粮供应公司、江门市新会区中心粮食储备库、省粮食和储备局政策法规处等3个单位获“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省粮食和储备局粮食储备与调控处处长邓伟珍、东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副主任刘兴等2位同志获“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东莞直属库储备科副科长、高级技师李松伟、汕头市潮阳区粮食局直属仓库保管组长肖友明、梅州市兴宁市粮食收储公司经理钟运泉、河源市东源县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直属库主任刘少华等4位同志获“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继续发挥先进模范作用,争取新的更大成绩。

  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以及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项决策部署,坚守初心使命,锐意改革进取,努力开创我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作出更大贡献。

  专此通报。


  附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表彰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决定》(人社部发〔2020〕41号 )




  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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