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广东省粮食局拟在全省范围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已完成公务员登记或者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主任科员以下职务。
2. 身心健康,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勤勉尽责;具有良好的合作性、相容性和服务意识。
3.35 岁以下, 具有 2 年 (含试用期)以上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人员)工作经历和基层工作经历,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
4. 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 选调对象不得具有选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必须回避的情形。未达中央和省规定最低服务年限者,正接受处分期间或接受审计、纪律审查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未终结者,均不列入选调对象。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 A0101 哲学、 A0301 法学、 A0302 政治学、 A0303 社会学、 A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 A0501 中国语言文学、 A0602 中国史、 A120202 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和 A120401 行政管理等专业。
2. 中共党员。
3. 具有良好的文字综合能力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报名材料中需附本人独立完成或主笔完成的文字材料。
年龄和工作年限均计算至 2016 年9月 30日止。
二、选调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自愿报名。报名材料请于 201 6年9月15日(以收寄邮局邮戳时间为准)前寄(送)广东省粮食局人事处(信封请写明 “ 选调公务员 ” )。
(二)初选。广东粮食局选调工作小组按岗位要求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初选。
(三)测试。初选合格者,由广东省粮食局通知进行测试。未通过初选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办理转任手续。测试通过后,经组织考察、体检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报名材料
(一)广东省粮食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
(二)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三)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通过测试者在考察前提供);
(四)可以体现个人工作能力和研究水平的文字材料三篇。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 313 号广东省粮食局人事处
邮政编码: 510030
联系电话: 020-83568662
附件:1.广东省粮食局2016 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uploadfiles/2016/08/20160810183452345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