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储备粮动态储备管理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本单位
时间:2019-12-13

  为进一步加强省级储备粮动态储备管理,根据有关规定,我局会同省财政厅、农发行广东省分行对2016年印发实施的《省粮食局、省财政厅、省农发行关于印发省级储备粮动态管理细则(暂行)》(粤粮调〔2016〕6号)进行研究修订,形成了《省级储备粮动态储备管理实施细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sj_hh@gd.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广州市东风中路313号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储备与调控处(邮编:51003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

  附件:《省级储备粮动态储备管理实施细则》

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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