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粮食局、深圳市经贸信息委,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根据《广东省粮食行业省级技能拔尖人才选拔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省粮食局拟于近期组织开展首批全省粮食行业省级技能拔尖人才(以下简称省级技能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目的
在全省粮食行业遴选一批技能拔尖人才,在加强培训的同时,专门建立技能拔尖人才工作室,发挥其在技术攻关、技能创新和传技带徒等方面的作用,并通过层层推荐选拔技能拔尖人才,在行业内逐步建立起分级负责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全省粮食行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二、选拔程序
各市(县、区)粮食局和有关省属企业负责组织辖区内或本企业技能拔尖人才和工作室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应注重面向基层,兼顾不同领域和不同所有制企业,并按照《办法》选拔和申报条件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在对申报的省级技能拔尖人才和工作室项目严格审核把关,择优向省粮食局进行推荐。
省粮食局全省粮食行业技能拔尖人才评审委员会将按照《办法》规定的工作原则和选拔程序,对省级技能拔尖人才和工作室项目进行同步评审,产生首批省级技能拔尖人才人选和工作室项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三、推荐名额
根据《办法》规定,参加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决赛获奖选手,全省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决赛各职业组一、二等奖获得者作为省级技能拔尖人才人选,可根据工作单位和本人实际,自愿申报工作室项目。
除参加全国、全省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外,各市粮食局和有关省属企业还可以推荐不超过5名省级技能拔尖人才候选人,且相同职业的候选人原则上不超过2名。按照工作室项目评审与省级技能拔尖人才选拔同步进行的要求,各单位推荐省级技能拔尖人才候选人的同时应积极申报工作室项目。
四、推荐材料
请各市粮食局和有关省属企业于2018年9月20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至省粮食局人事处。
(一)推荐报告。需说明组织开展省级技能拔尖人才申报、遴选有关情况和推荐意见。
(二)《全省粮食行业省级技能拔尖人才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1,一式一份)。
(三)《全省粮食行业省级技能拔尖人才申报书》(附件2,一式三份,分别装订成册)。
(四)全省粮食行业技能拔尖人才工作室项目申报表(附件3,一式三份,分别装订成册)。
(五)全省粮食行业技能拔尖人才工作室项目申报报告。
(六)全省粮食行业技能拔尖人才工作室项目预算表(附件5)。
(七)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一份,须装订成册)。
(八)材料电子版(刻录成数据光盘)。
联 系 人:王发恭
联系电话:020—83565733(传真)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3号
邮政编码:510030
广东省粮食局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