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广东省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意见的通知
来源:本单位
时间:2019-06-10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人民银行广州分行、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省粮食行业协会:

  2004年,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印发的《2004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和《2004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经省政府批准,省粮食局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广东省籼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10多年来,国家有关预案历经多次修改完善;尽管我省从未启动过收购预案,预案也从未修订,但从更高站位看,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实际需要。

  为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有关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粮食收购工作,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根据《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发〔2018〕99号)精神,我局制订了《广东省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征求意见稿),现送你们征求意见。请于5月16日前反馈我局。

  感谢支持。

  附件:1.广东省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发〔2018〕99号)

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9年5月10日

(联系人:李平,联系电话:83517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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