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粮食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来源:
时间:2016-06-29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办函〔 2016 〕 236 号 )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
  成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担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进一步加强对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部署推进相关工作。同时,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处室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另各确定1名联络员,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牵头,办公室会各处室落实)

  二、依法依规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一)做好权责清单公开及“双公示”工作。按要求在局网站公开局权责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人事处、办公室负责。排在首位的处室为牵头处室,下同);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实行“双公示”(调控财会处、监督检查处、办公室负责)。
  (二)推进决策公开。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行政决策公开工作。对规范性文件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文件,牵头起草处室将经过处室主要负责同志签署同意后的文件和解读材料送办公室,办公室按程序呈局领导审定后予以公开。解读材料原则上与文件同步公开,按规定最迟不超过3个工作日。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文件,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宣讲政策,释疑解惑,传递权威信息。(各处室负责)
  (三)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规定,在我局预算、决算获批复后20日内公开预决算信息。(办公室负责)
  (四)做好应急信息发布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局新闻发言人及相关处室履行好有关职责。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按规定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办公室、调控财会处、政策法规处、监督检查处、科技储运处负责)
  (五)做好保密审查以及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需公开的信息,经处室经办人员确认及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由办公室按程序审核办理。按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办公室会各处室负责)
  (六)依法依规做好其他政务公开工作。各处室要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依法依规做好其他政务公开工作。(各处室负责) 三、推进政务公开配套软硬件建设

  (一)加强信息系统安全防护和相关平台建设。做好广东政务服务网我局相关平台维护工作,确保平台正常运作。加强局网站建设,强化监测维护及安全防护,确保相关信息正常显示;优化栏目设计,不断增强网站适读性和传播力。(办公室牵头负责)
  (二)运用有关媒体及时发布重要政务信息。加强与主流媒体的联系合作,利用有关媒体及时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导社会舆论;为媒体准确把握重大政策精神和采访提供有关便利。(办公室会各处室负责)
  (三)加强政务公开知识学习。局有关人员要加强政务公开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提高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办公室会各处室负责)
  (四)压实责任。各处室要将政务公开工作相关任务要求分解落实到人,明确责任,强化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及时有效开展。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对落实政务公开要求不力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监察室会各处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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