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3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来源:本单位
时间:2013-05-31

  按照国家粮食局的统一部署,自3月下旬起,我省部署开展了2013年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各地以3月25日为检查时点,先后完成了全面自查和市级抽查阶段的相关工作,取得预期的阶段性成效,呈现了一些工作特点。

  一是自查阶段工作部署早、行动快。各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全省共组成125个县级督导工作组,深入267个基层一线粮食企业,指导企业准确掌握检查方法,如实填写工作底稿,督促企业扎实开展库存粮食的数量、品种和性质情况检查,彻底检查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情况,认真检查储备粮轮换、粮食收购、补贴拨付和企业仓储管理情况,完成自查阶段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市级抽查阶段工作细致、检查认真。在县级自查的基础上,全省各地级以上市高度重视,制定抽查方案,落实检查经费,由领导带队组成跨部门联合检查组深入粮食企业开展抽查工作。各地检查组下企业、上粮堆,检查库存粮食实物,认真核对企业库存账簿和存粮卡片,仔细测量各类实物,调阅自查工作底稿,为顺利完成今年我省库存检查工作夯实基础。据统计,各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34人次参与了检查监督。江门市由发改、粮食、财政、农发行和各市区粮食部门抽调业务骨干12人,组成2个普查小组,对全市范围内38个库点的储备粮和国有粮食企业库存粮食进行了交叉普查。

  三是省级质量抽查阶段工作按时、顺利完成。全省共抽取各级储备粮样品99份,其中中央事权粮食40份,地方事权粮食59份(含各级储备粮53份、军供粮3份、商品粮3份)。中央事权粮食样品已经按规定送福建省进行跨省交叉检验。地方事权粮食从检查的结果看总体情况良好。

  5月下旬,省粮食局、发改委、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将在企业自查和市级抽查的基础上部署开展省级复查工作,计划派出3个联合检查组,选取6个市进行重点检查并完成工作总结上报工作。

  今年库存检查工作中,省粮食局还对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检查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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