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和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 2014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粮监〔 2014〕 24号)要求,广东 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立 4个检查组,自 4月 23日至 28日,分别对汕头、河源、惠州、东莞、江门、阳江、揭阳、云浮等市中央、地方粮库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承储企业库存粮食数量、质量、仓储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内容。检查期间,还邀请了省人大代表到现场对库存检查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省级复查工作,精心组织,认真制定复查工作方案,明确复查工作纪律,集中抽调检查人员,混合编组,统一培训,提前配置检查工具,确保复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复查期间,各检查组准确把握工作原则、检查方法,采取定点抽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粮食库存进行检查,复查期间检查库存粮食数量占全省纳入检查范围粮食库存总量的 15%以上。同时,根据国家要求对中央、地方事权粮食进行质量扦样,样品统一封存送福建省进行交叉检验。
复查期间,省人大代表郑永钊、何颍娴分别到汕头市、江门台山市检查现场进行了督导视察。代表们听取了检查人员对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汇报,了解了库存检查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现场查看了省级复查工作组实物检查、账务检查等工作。视察结束后,代表对我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扎实开展给予了充分肯定。
从复查情况看,我省各地自查和普查工作扎实有效,检查结果真实可靠,库存管理工作规范。各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组织严密,措施得力,纪律严明,操作规范,工作认真负责,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通过复查也发现了个别企业管理不规范、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不强、工作底稿填写不准确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省复查工作组均明确了整改期限,要求采取过硬措施,督促企业加快整改,确保在库粮食安全、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