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再有两粮食部门被评为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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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12-13

  近日,国家粮食局下发通知,公布 59个获评为 第二批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名单。继 2011年茂名市茂南区粮食局、台山市粮食局被评为首批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后,2012年再有 乐昌市粮食局和佛山市禅城区粮食局被评为第二批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至此,我省共有 4个基层粮食部门被评为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数量位居全国第3,在销区省和产销平衡省中排名第1

  国家开展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旨在全面总结和推广各地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先进典型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推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建设、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整体水平。上述 4个示范单位认真开展各项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 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机构建设、人员配置、经费保障、工作成效方面取得重大进展,为其他粮食部门提供了有益的借鉴。省粮食局将根据国家粮食局的要求,做好对示范单位先进经验的推广工作,进一步促进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整体水平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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