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检〔2015〕39号)和省发展改革委、粮食局、财政厅、农发行《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粤粮监〔2015〕25号)的要求,省粮食局联合有关单位组成5个全省粮食库存检查省级复查检查组,自5月5日至13日分别对深圳、珠海、佛山、清远、肇庆、汕尾、湛江、茂名、潮州等9市中央、地方粮库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承储企业库存粮食数量、质量、仓储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内容。检查期间,省粮食局副局长吴津伟视察并指导珠海的工作。这次检查结合我省实际,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全程参与库存检查,增强了检查效果。同时还邀请了省政协委员到现场对库存检查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强化了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