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粮食局派出督导组督查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来源:
时间:2014-06-04

   根据省粮食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 2014 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粮监 〔 2014 24 号)要求,省粮食局于 4 16-17 日,派出 2 个督导组分别赴广州、清远、韶关等市督导检查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督导组听取了 3 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情况汇报,并与被检查企业负责人、市级普查组人员进行座谈,交换库存检查工作意见,查阅企业自查、市级普查有关资料。

  从督导检查的情况来看,各市、县粮食管理部门和粮食企业在准备阶段,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完成了机构成立、工作动员、人员培训、工作演练等各项工作,准备工作到位。在企业自查阶段,各市、县粮食部门积极督导粮食企业按要求开展自查,并及时派人深入企业开展督导检查,自查工作扎实。目前各市正在开展市级普查阶段工作,各项检查顺利推进。同时,在督导检查过程中,也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消防器材不完备,熏蒸作业登统不规范、不齐全,工作底稿填写不细致;个别市级检查组检查结果登记底稿填写不认真、不细致等问题,督导组已当场提出整改要求。

  督导组指出,企业自查是库存检查的第一个环节,市级普查是库存检查的关键,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组织落实,并加强对检查人员的纪律教育,检查过程中既要坚持原则,又要讲究工作方法,力求以良好的精神面貌,扎实的工作作风完成市级普查工作,迎接省级复查和国家抽查。



附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