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市场经营理念适当引导民企参与推动全省粮食增储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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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6-01

  国务院下达我省新增地方粮食储备规模以来,为确保全省增储任务按时顺利完成,各地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我省粮食市场放开早、市场机制较成熟的优势,积极运用市场经济理念,完善制度,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适当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有效推动了增储任务落实。
  一是运用市场经营理念,积极探索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地方储备粮管理体制机制。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地方粮食储备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5〕91 号)提出,探索建立政府储备和社会储备相结合的分梯级粮食储备新机制,储备品种结构要与市场消费品种结构相适应。按照文件精神,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运用市场经营理念,完善政策措施,在储备品种结构、储存方式等方面开展大胆探索,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增储任务落实。在储存方式方面,更贴近市场的动态储备比例逐步扩大。经省政府同意,省粮食局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印发《省级储备粮动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将首次在省级储备粮管理中尝试动态储备方式。各地动态轮换的储备粮数量也不断增加。如广州市本级储备目前全部采取动态模式,其中相当部分采取与加工企业合作方式进行轮换。佛山市本级储备一半以上采取动态方式,由承储企业通过自有面粉厂或与民营企业合作,开展动态轮换。中山市本级新增储备 8.72 万吨全部实行动态模式,分为分散代储和定向购销两种方式。惠州市目前到位的市级储备中也大部分采取了动态方式。据统计,目前全省动态储备占已落实地方储备约1/4。在储备品种结构方面,各地在确保地方储备粮安全和口粮品种比例的前提下,品种结构安排更加注重市场化取向。如在原粮成品粮比例上,成品粮比例逐步增加,目前已落实地方储备中,成品粮约占 15.4%,更有利于轮换和保障应急需要。在具体品种上,深圳储备了大米、大麦、高梁等品种,顺德、南海等地储备了部分进口大米,使储备粮在轮换时更能适应市场需求。此外,广州市进一步健全了依市场波动情况动态调整地方储备粮油轮换差价机制,在建立更加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地方储备粮管理体制机制上进行了有益探索。
  二是适当引导民企参与,发挥多元市场主体积极性。按照省政府91 号文关于鼓励符合条件的多元化市场主体参与地方粮食储备相关工作的精神,各地积极稳妥引导多元市场主体参与地方粮食储备工作,民营企业等非国有市场主体积极响应。省粮食局联合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开展 2016 年省级储备粮代储条件确认工作的通知》,首次向民营企业开放省级储备粮代储资格申报。印发《关于租赁粮食仓储设施储存省级储备粮的通知》,为民营企业和利用社会资本建设的粮食仓储设施承担省级粮食储备任务打好制度基础。民营粮食仓储、加工、物流企业开始逐步成为落实地方粮食储备规模的有效力量。据调查,目前各级政府或相关部门直接下达给民营企业承储的地方储备粮规模已达 122 万吨,约占全省已正式下达储备粮规模的 17.3%,其中东莞、中山、顺德等市民营企业承储的地方储备粮占该地区储备规模的比例超过50%。除直接承储地方储备粮外,在参与国有粮食企业粮食储备轮换、出租自有仓容用于地方粮食储备等方面,民营企业参与程度也不断深入。梅州、河源、惠州等市的部分国有粮食企业与民营企业开展合作,将部分地方动态储备委托民营企业运营。深圳、珠海、汕头、惠州、东莞、汕尾、潮州等市均正在开展租赁民营企业仓容储存地方储备粮相关工作。个别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如东莞穗丰、梅州稻丰等企业已与多家国有粮食企业签订或达成了出租仓容储存地方粮食储备的合同或意向。据了解,目前全省已投入用于地方粮食储备的仓容中,民营企业仓容约 125 万吨,约占19.4% 。可以预计,随着落实增储工作的逐步推进,民营企业参与地方粮食储备的程度将进一步提高。
  总的来看,目前全省在探索以市场化和多元化方式推动增储任务落实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市场化和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也对加强地方储备粮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省粮食局将及时总结各地的经验做法,继续指导各地加快推进制度建设,积极稳妥推动地方储备粮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确保增储任务完成和在库储备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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