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16年粮食库存检查省级复查工作顺利完成
来源:
时间:2016-05-31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关于改进和加强粮食库存检查切实做好2016年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检〔2016〕48号)和省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粤粮监〔2016〕48)要求,省粮食局联合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发行、中储粮广州分公司等部门和单位,于5月9日至15日分别对汕头、韶关、江门、河源、东莞、阳江、揭阳、云浮等8市政策性粮食进行重点复查。复查期间,省政协陈日远委员就检查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并对省级复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省粮食局吴津伟副局长赴东莞、河源、江门等3市对检查工作进行督导巡视。
  省粮食局高度重视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全面落实“双随机”监管要求,突出重点,优化检查方式,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库存检查工作达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升管理的目的。谢端局长审定省级复查工作方案和库存检查粮食质量抽样方案,吴津伟副局长听取库存检查专题汇报,并对省级复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复查组对被查企业库存粮食数量、质量、仓储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情况进行认真检查,规范检查程序和手续,严格填写检查工作底稿,履行检查结果签字确认手续,保证了检查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准确性。今年库存检查省级复查体现以下特点:一是落实“双随机”制度,实现省级复查的随机抽查和突击性有效结合。二是突出重点,发现问题全程留痕、责任可溯。三是公开透明,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指导。四是提高检查效果,继续引入社会力量(会计事务所)参与检查。五是首次将纪委监管引入省级复查,确保检查工作廉洁高效。
  从检查情况看,省级复查企业粮食库存数量真实、账账基本相符,粮食质量情况总体良好,没有发现违反国家粮食购销政策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守住了全省库存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的监管底线,为确保国家新增我省粮食储备任务的完成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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